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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校级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年10月29日 15:02  点击:[]

2019-10-29 人文社科处 

各二级学院(部、处)、直属单位:

为做好2019年校级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的申报工作,根据《绍兴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绍学院办发[2018]13号)文件规定,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分为两大类,即人文社科年度项目和专项项目,其中专项项目包括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项目、廉洁文化研究专项项目、党建研究专项项目。所有课题统一申报,分类评审。

()人文社科类年度项目

为培育高层次、高级别项目申报,本年度项目结合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申报不设《项目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专长自主选题申报。基础研究要跟踪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和学术前沿动态,体现创新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前瞻性、战略性和预判性研究,注重调查研究,体现规律性和创造性,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

()专题项目

1.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

本专项项目申报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习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申报者主要为我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工作的在岗教职工,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及相关学科教师、科研人员、学生工作者及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管理人员,鼓励团队协作,联合攻关。申报者可根据项目指南(见附件2)提出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项目指南宗旨前提下,自拟题目。每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且最多不得参加超过2项,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立项课题须符合学术规范,具有一定理论创新或实践创新。

2.廉洁文化研究专项项目

本专项项目研究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十四届省纪委四次全会重大决策部署,深刻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探索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助力清廉浙江、清廉教育和清廉学校建设,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中(附件3)提出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每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且最多不得参加超过2项,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立项课题须符合学术规范,具有一定理论创新或实践创新,对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党建研究专项项目  

本专项项目研究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牢牢聚焦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组织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要求,着眼解决新形势下学校党建工作面临的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发展党员质量、教育实践活动质量、选人用人质量、人才培养质量等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在工作实践中形成更丰富的研究成果。

申报者可根据项目指南(见附件4)提出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项目指南宗旨前提下,自拟题目。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鼓励支部和广大党员积极申报,分党委至少2项,党总支至少1项。申报情况将作为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申报对象条件及结题要求

(一)申报对象为全校教师,同时为了更好地进行课题培育和鼓励青年教师,适当向青年教师倾斜,每位教师原则上只能在两类课题中申报1项项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原则上不再考虑立项资助:1.申报项目已获得校外项目立项;2.主持在研校级项目者;3.主持各类在研项目两项及以上;4.已主持2项校级项目者;5.两年内无正当原因逾期未完成项目研究计划,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

(三)结题要求

1.校级项目研究提交的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重点项目研究提交的最终成果形式应是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被市级以上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等。专题研究项目须经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再交人文社科处结题。

2. 校级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因此申报日期及结题日期统一填写:2020.012021.12

3.校级项目所有研究成果均要求标注——绍兴文理学院2019年科研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研究成果。

三、资助金额

1.校级科研项目经校学术委员会科研工作委员及校内外专家评审,择优立项,分别给予经费资助,校级年度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每项5000元,一般项目和专项项目资助额度为每项2000元。

2.凡申报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的项目,通过校内申报资格审查,经校内外专家评审,即被立为校级项目进行相应的资助(仍需提供书面申报材料)。

四、申报材料要求

《绍兴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请见附件1和附件6)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学院或部门(专项项目)申报项目汇总表一份(由学院或部门初评排序后)统一汇总上交,并将项目电子文档发至邮箱wfh@usx.edu.cn

六、申报截止时间:20191129

相关事项联系人:韦霏虹,联系电话:88341060

 

上一条:关于推选绍兴市第五届“社科新人”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研究单位遴选公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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